培养工作

关于进一步做好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

[时间:2023-06-08 点击:]

各研究生培养学院:

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,本学期期终考试结束后,2022级硕士研究生将陆续进入半年至一年时间的专业实践阶段。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,提高研究生实践教学水平,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。

1.加强组织领导,广泛学习动员

今年三月份,学校先后印发了《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(见附件1、2),对专业实践教学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,各学院应按文件规定成立实践教学领导小组,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。要充分认识到实践教学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,要以专业学位硕士生为重点,提前落实好实践基地和指导教师,对实践教学进行统一动员部署。

2.完善实践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计划

各学院要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实践教学大纲,根据教学大纲,做好具体教学安排。各环节的具体实践教学安排(实践教学计划)应在实践教学开始前一周报送新浦京澳官网网址备案,下学期初开始的实践环节可于本学期末提交备案。实践教学计划应详细周密,具有可操作性,内容应包括专业实践教学目的、实践教学的组织领导、实践教学对象、实践教学内容及日程安排、实践要求等,并统计研究生实习单位、校内指导教师、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及联系方式等信息2022级研究生开始,新浦京澳官网网址不再对研究生个人外出实习申请进行审批,各学院按照已备案的实践教学安排直接组织实施,如有较大变动,学院可提前向新浦京澳官网网址报告。(实践教学大纲编写、实践教学计划参考格式见附件3、4)

3.加强实践过程指导和控制

专业实践必须是面向本专业类别或领域的实际工作,专业实践内容和环节的设定,必须切实有效地提高人才培养目标规定的专业能力。应贯彻和体现“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”相结合,“校外实践与校内实践”相结合,“专业实践与论文写作”相结合的原则,灵活安排进行。学院要加强实践基地建设,尽量集中安排实践,从严控制学生自行联系实践单位,学生自行联系实践单位的须经学院把关批准。学院集中安排外出专业实践的,应要求研究生参加保险并签订《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》(参考模板见附件5)。研究生在实践期间应按各专业的具体要求做好实践记录,填写《实践手册》等材料。各学院要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管理,要关注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思想、工作和生活状况,按要求经常开展指导和检查。

4.加强考核管理

实践教学结束后,研究生应及时按要求提交《研究生实习报告》《研究生实习鉴定表》等材料(见附件6,其它类型实践环节可参考实习报告格式自行制作)。指导教师要及时对研究生实践教学进行考核和成绩评定,专业实践教学按“优秀”“良好”“合格”和“不合格”四个等级评定成绩,考核成绩为“合格”以上者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应学分,未完成实践教学任务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者,实践成绩不合格,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。

5.教学大纲和教学安排备案要求

各学院应尽快制定专业实践教学安排(计划),并于6月30日前将下学期开始的专业实践的教学安排(计划)提交至新浦京澳官网网址培养科备案;同时,各学院应开展调查研讨,着手修订完善专业实践教学大纲,尽快形成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实践教学大纲初稿,大纲的编写与审核工作安排另行通知。

研究生培养科联系电话:3040873。

附件:

1.《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2.《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3.实践教学计划参考模板

4.实践教学计划撰写模板

5.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

6.新浦京澳官网网址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报告(含实习签定表)

新浦京澳官网网址

2023年6月6日

(初审/郝亚勤 复审/赵新亮 终审/李波)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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